招聘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引进对象、数量和岗位
1.招聘引进对象。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2.招聘引进数量及岗位。计划招聘引进79名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招聘岗位、人数不限)。具体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详见《红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读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已在黄冈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招聘引进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红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azf.gov.cn/)、市(县)主流媒体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在发布公告网站下载并填写《红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下称《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白底1寸近期免冠彩色无修正登记照(以姓名命名)等电子文档和扫描件,打包一并发送至hazcyc@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严格按“岗位代码+考生姓名+学校名称(硕士/博士)”填写。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2023年4月13日8:00至4月22日17:30,共计10天。报名窗口于4月22日17:30准时关闭。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网上报名成功以邮件回复为准,未收到邮件回复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报名。
3.报名资料
①《红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扫描件(电子版填写,本人签名处须手签);
②2023年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扫描件;
③有效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
④近期1寸免冠无修正彩色证件登记照电子版;
⑤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扫描件。
4.报名要求
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凡报名多个岗位者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完整提供报考材料,并对个人填写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时填写信息有误或不能提供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材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的,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③报考人员应提供有效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招聘期间,电话号码不得随意变更,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经记录备案,视同自动放弃报考、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④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报考要求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5.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内容:
①关于相关截止时间。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②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聘)用。
③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4)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如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报考。
考试
1.考试内容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须加试笔试,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考试内容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谈考核、技能测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3.最低合格线。笔试、面试等量化考核均设置最低合格线。笔试按卷面满分的40%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环节,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开考比例
为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岗位原则上按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5.考试成绩计算
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现场公布考生成绩并签名确认。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未参加笔试的,组织加试。
重要提示: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