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德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德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是集医疗、保健、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为德州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医院现占地18亩,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开放床位368张。医院拥有全新1.5T磁共振、高档GE大宝石750能谱分析CT、GE 新一代124层CT、西门子16层螺旋CT,GE、西门子、日立等高端彩超,GE Optima IGS 330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数字诊断X射线机(DR)、数字胃肠机、普兰梅卡全数字口腔CT、移动数字床旁机,奥林巴斯胸腹腔镜、胃肠镜,美国雅培化学发光实验仪、五分类全自动血球仪、光谱SPCR实验室、HIV实验室、光量子美容仪等先进诊疗设备300余台套。医院积极加强对外合作,融智聚力,积极融入京津冀医疗协同发展圈,“北引北京,南融济南”。通过与北京医师协会合作,成功引进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等全国优质资源;与哈特瑞姆心脏医疗集团紧密协作,合作共建心脏病学中心,心血管内科、神经科等专业能力提升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根据医院发展需要,2023年德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报考专业技术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0日以后出生);报考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0日以后出生);报考专业技术副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至2023年4月10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除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相关证书(相应岗位要求的)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可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3年4月10日之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德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4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10日11:00—4月22日11:00报名人员登录德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网站(www.dzdqrmyy.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再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4月21日16:00)后,不能再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4月10日11:00—4月22日11:00
招聘单位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及时查看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及时进行补充;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核通过。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初级本科岗位,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研究生和高级职称岗位,按报名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中级职称和本科麻醉、耳鼻咽喉科、超声、急诊等急需紧缺岗位,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德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笔试
考试为医疗医技类(医疗医技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和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