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位于北海市海城区海南路六小里41号,系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优抚医院,公益二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职能为:负责收治广西区内退役军人中的伤残军人、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广西全区优抚医疗巡诊工作;开展广西全区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的短期疗养、康养工作,在充分保障服务优抚对象的同时开展社会医疗服务、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医院始终坚持优抚医院的办院宗旨,紧紧围绕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大局,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和人民群众服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3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岗位注明的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党籍、学籍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4.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gj
w.gxzf.gov.cn)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网站(www.gxtyjr
yy.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考试通知、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gjw.gxzf.gov.cn)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网站(www.gxtyjryy.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联系人:廖老师、尹老师。
联系电话:0779—2074582。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门诊五楼办公室。
2.报名方法:报名统一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电话等其他形式的报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请将报名材料按照所需材料排序,一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gxtyjryyrs@163
.com)。邮件和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应聘者须按照要求提交材料,不按照要求提交者将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报名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word电子版和签字扫描版。
(2)《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简表》(附件3)word/excel电子版。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4)报考职位有任职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
(5)1寸近期彩色免冠相片(电子版)。
(6)应聘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不用提供。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可以延迟到面试资格复审环节出具。
以上材料都必须是原件扫描上传,不接受复印件扫描。报名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报考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其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