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报南江县卫生健康局批准同意,决定招聘7名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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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 职数 |
学历 要求 |
专业 |
岗位其他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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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康复治疗师 |
2 |
全日制大专 |
康复治疗技术 |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或考试合格成绩证明 |
35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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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护士 |
5 |
全日制大专 (取得护师及以上职称的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 |
护理学 |
须取得护士资格证书 |
报考人员年龄需在30周岁及以下(取得护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具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适应能力和服务意识,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安心本职工作,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4、年龄计算截至
5、在其他医疗机构上班,必须书面承诺与原单位已解除合同关系,不存在人事合同纠纷,否则不予报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属于本县编制内人员的;
5、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时间:
地点:南江县妇幼保健院第二综合大楼十四楼人力资源部(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二)报名手续
报考者如实填写《南江县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并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专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及个人简历一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始终,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