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考:
1.赣县户籍在其它县(市、区)任教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2.赣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配偶或子女在外县(市、区)任教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3.赣县户籍城乡居民的配偶或子女在外县(市、区)任教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赣县户籍的认定办法为参加高(中)考前系赣县户籍或2016年7月1日前具备赣县户籍。
4.省特级教师,任期内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在2013-2014学年度或2014-2015学年度获评市级以上优秀教师(班主任)的,可不受户籍限制。
选调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 1976年 7月 31日 以后出生)。
3.取得的教师资格与报考的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报考初中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