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共招聘事业单位事业编教师38人,详见大连市西岗区2023年教育系统招聘全日制毕业生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沈阳师范大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毕业及择业期(2021、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中,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毕业的本科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8、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7、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录用、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及免费师范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考生所在学校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31日
9:00-12:00 13:00-16:00
2、报名方式:西岗区教师进修学校(西岗区胜利路111—16号)一楼会议室现场报名
3、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顺序为:
(1)《大连市西岗区2023年教育系统招聘全日制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A4纸单页打印、本人签字);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
(4)毕业证和学位证及网上确认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学位查询结果截图),研究生还须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网上确认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学位查询结果截图),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见附件3);
(5)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含荣誉证书、能力等级证书、参加社会实践情况、奖学金获得情况等,按照取得证书的时间顺序提供材料);
4、相关要求:
(1)报名采用诚信制原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且应聘岗位专业要求要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