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远安县教育局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小学:招聘计划6名,具体学科为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1名、心理健康1名;
初中:招聘计划4名,具体学科为物理2名、地理1名、音乐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二)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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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指标 |
报考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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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专业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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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 教育局 |
小学语文 |
2 |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教育学类 |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 2.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岗位; 3.本科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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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数学 |
2 |
理学类、工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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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英语 |
1 |
英语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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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心理健康 |
1 |
心理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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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物理 |
2 |
物理学类、工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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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地理 |
1 |
地理科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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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音乐 |
1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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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加分条件
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含资教、特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在笔试前提交相关资料审核通过的,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远安县在编在岗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