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根据考核或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五)政审与考察
体检通过人员进入政审与考察环节。考核方式:通过函调、实地走访、个别谈话、严格审核个人档案等方式,审查应聘者在原单位或学校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情况;应聘者应服从用人单位安排,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践和工作。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心理素质等,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果将作为进入下一部程序的依据。
(六)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引进人才咨询委员会审议、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应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并报到。有特殊情况者须向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提交申请,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的,我校可单方面解除就业协议或终止人事调配手续。新入职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无高校教学工作经历人员),应服从学校安排,从事不少于2年学生工作或其他行政工作(坐班)。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应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学校在网站公开招聘系统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五、不可抗力因素
在招聘组织实施各环节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适时在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系统发布公告(http://zhaopin.tjau.edu.cn/),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联 系 人:郭老师022-23789105 李老师022-23792904
监督电话:022-23788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