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
为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增强基层工作力量,决定开展我县2023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修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核、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察及政审、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修文县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修文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乡(镇、街道)社区工作者19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修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5.报考年龄要求:
(1)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2月13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14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或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的,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2月14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
6.身体条件符合本年度公务员体检标准。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2.截止2023年9月30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3.截止2023年8月3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发布公告
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uwen.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招聘职位、招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修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招聘相关事项,可按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附件1)。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报名邮箱进行报名(报名邮箱见附件1)。报名材料包括:
1.《修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签字扫描件(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
5.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并命名为报考单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如“修文县龙场街道龙岗社区2023010101岗张三”)。
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无效。如有报考多个岗位的,在审核通过的岗位中以第一个收到报名信息的岗位为报考岗位(以报名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报名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个人信息、伪造虚假报考材料,或者搞非组织活动。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各单位审核人员将在接到报名资料24小时内进行审核并通过电话回复报名人员报名资料接收及审核情况,请报名人员注意接听电话,若因电话不通或无人接听等原因导致不能及时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报名资料等情况导致报名失败的责任由报名人员承担。
考生报名后如未及时收到回复信息可主动联系报考单位核实是否收到报名资料,防止出现因意外情况导致报名失败。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上午9:00至2023年2月15日下午16:00。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
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县招聘办公室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2023年2月16日中午12:00前,各招聘单位须将报名成功人员花名册(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报县招聘办公室。
报名结束后,县招聘办公室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对各岗位报名情况、减少招聘计划数和取消的岗位进行公布。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聘办公室同意后,予以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岗位改报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上午9:00-下午16:00。
(三)领取《笔试准考生》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3年3月3日、3月6日9:00-下午17:00期间(不含3月4日、3月5日),在报考单位所属镇(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详细地址可电话咨询报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50分)。
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7日上午9:00—11:00,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考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县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