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本科毕业生

发布时间:202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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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温州市鹿城区38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本科毕业生5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留学人员要求其国(境)外就读院校(含本科阶段)均在2022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榜(ShanghaiRanking’sAcademicRankingofWorldUniversities,简称ARWU)前200名,排名榜网址:https://www.shanghairanking.cn/rankings/arwu/2022;

  2.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4.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在高校就读期间须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及以上荣誉称号或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定向培养人员,委托培养人员,专升本人员,本科阶段为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毕业的人员以及已被温州市鹿城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二)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事业心、责任感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浙江省户籍(以2023年3月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浙江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报考。

  5.国内高校2023年应届本科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属第四类引进对象的,还须取得相应的荣誉证书;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3月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本科阶段)。

  6.与引进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引进单位及具体岗位要求

  1.引进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3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本科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2.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由引进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及《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三、引进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择优引进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7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毕业院校+姓名+出生年月)发送至电子邮箱WZLCRC@VIP.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建议报名人员使用163邮箱发送报名相关材料。报名人员邮件发送后,须收到报名邮箱回复的确认邮件方可视为本次报名受理成功。

  2.报名所需材料:

  (1)《2023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本科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请下载填写后提交word电子稿、含有本人手写签名的扫描件),二寸免冠近期彩照(电子版)。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以生源地户籍报名的,应提供生源地户口簿扫描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扫描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扫描件或电子认证书。

  (3)优秀毕业生、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荣誉证书扫描件。

  (4)报考岗位代码为001-003的人员,须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扫描件(附件3)。报考岗位代码为001的人员,还须提供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3.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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