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等资格条件;
3、具有宁波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户籍;
4、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详见具体岗位所需学历);http://m.sdsgwy.com/
5、“工作经历”计算到2016年6月30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报考条件中要求的“35周岁以下、40 周岁以下”、42周岁以下”分别指198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197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1974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户籍要求以本次报名时的所在地为准。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附加分条件
1、具有洪塘街道户籍且居住在洪塘的,笔试分加2分;
2、有洪塘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且现仍在岗的,笔试分加2分;
3、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必须由乡镇、街道出具书面证明。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加分。
招聘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9日至6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洪塘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宁沁路347号二楼)。
3、报名办法:从宁波经贸人才网上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自行打印)、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尚未拿到毕业证书的,需携带《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所学专业和学历证明。
符合加分条件并申请加分的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提供的复印件及证明材料恕不退还。
4、报考岗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公告将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