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即1988年1月16日-至2005年1月15日期间出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直系亲属正在服刑、被判死刑、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阳山县公安局将严格按照防疫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报考方式及时间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政策咨询电话:0763-6846849。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31日至2月10日,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阳山县公安局办公楼一楼。
3.现场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本人相关资料:
(1)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阳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表格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填写内容须电脑打印)和个人身体健康承诺书(附件3);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电子证件照。
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名,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需出具委托书)。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进行应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考试
(一)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2)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测试内容为文字综合能力、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知识、法律基本常识。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到的视为放弃考试。
考试作弊,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二)体能测试: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男30岁(含)以下≤13″1,男31岁(含)以上≤13″4;女30岁(含)以下≤14″1,女31岁(含)以上≤14″4)、纵跳摸高(合格标准:男≥265cm,女≥230cm)
(三)资格复核
用人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核,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面试
1.面试人选:应聘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不多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即: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分)×60%+面试成绩×40%
对于同一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的,则进行职业倾向测试后确定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