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人数及说明
书记员4名。
书记员职责:1.配合仲裁员开庭、负责庭审记录;2、协助仲裁员接收送达文书;3、录入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未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或治安处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能吃苦耐劳;
(二)大专(含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http://m.sdsgwy.com/
(三)自愿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书记员工作一年以上,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输入及文档编辑技能,具有一定文字组织能力和听力理解能力;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广园路34号一楼立案大厅。
4.报名手续:报名时需出具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并提交下列材料:
⑴《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6年招聘书记员报名登记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近期彩色免冠照小2寸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