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17名教师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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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以及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留学回国人员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核引进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最后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9)宜宾市叙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一)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即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1月1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不含周末)。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名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中,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的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为准。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核引进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1份(请自行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属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于2023年7月31日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6)其他与报名资格相关的材料。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单。在面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正式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均有效,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和面试通知单准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621室)(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康宁路28号)。

(三)缴费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

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根据岗位情况采取试讲的形式,实行量化考评。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等方面。

具体岗位的考核方式见《岗位表》,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宜宾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布考试成绩及排名。

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对于形成了竞争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5分,否则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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