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2022年齐齐哈尔市粮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知识、资格条件,能履行岗位职责;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刑罚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6.新录(聘)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7.其他不适宜聘任的人员。
实施步骤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需将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后以压缩文件名“姓名+报考岗位”形式,上传至邮箱792565692@qq.com,市粮食局审核后邮箱回复是否合格,请考生报名后及时关注邮箱或电话咨询。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月3日至1月11日17时止。
报名咨询电话:0452-2797901。
2.需考生提供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3)学位证书扫描件;
(4)《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在职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5)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
(6)符合黑龙江省政府相关文件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注明。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项目生主管部门有效证书或证明扫描件;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扫描件。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上述材料均提供原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注意事项
(1)岗位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数之比若达不到1:3比例,经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为紧缺岗位的,可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
(2)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不符合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在资格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面试等相关招聘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鹤城粮食”微信公众号,不另行通知。遇特殊情况,以电话通知为准;
(4)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维、表达能力、判断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采取两轮抽签形式,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计分,去掉其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下列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人选:符合省政府相关优先聘用政策的、面试成绩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