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荔浦市2022年直接面试招聘人员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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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职)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荔浦市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第二批)职位计划表》( 附件1 );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处罚期限、户籍等时间的计算,以2022年12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26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6日至2004年12月26日期间出生)具体详见附件1。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核对。

招聘程序

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荔浦市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503室。

报名地址:荔浦市荔城镇市政路8号

联系电话:0773-7219059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填写打印《荔浦市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并贴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荔浦市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第二批)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计划表中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荔浦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即结构化面试形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的公章,上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在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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