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2023年7月30日前毕业)、往届毕业生。
2.具有博士学位且有高级职称者适当放宽条件,学校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考核聘用。
3.对招聘岗位具有特殊要求的适当放宽条件,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聘用。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28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93年11月11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91年11月11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6年11月11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6年11月11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工作者行为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石河子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日-11月30日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2月1日-12月3日
(二)笔试(试讲)、面试时间、方式
根据不同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讲)、面试、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石河子大学主页查询《石河子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计划表》中注明的各岗位咨询电话。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报名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石河子大学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3)、《报名汇总表》(附件5),并将《报名表》《汇总表》及以下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至石河子大学各单位招聘联系邮箱(联系邮箱号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代码。
(1)简历、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科研学术成果、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3)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提供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各单位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后通知报考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笔试(试讲)、面试
因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由各单位自主命题,采取视频等非现场接触方式自行组织考核。
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
通过各单位试讲(面试)人员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具体组织方式及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各单位通知,并由各招聘单位负责人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