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根据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和社区工作力量配备情况,计划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45人。
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有志于社区工作,热爱社会管理,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30日后出生);
6.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应具有山丹户籍或山丹生源;其他各类社会人员应具有山丹户籍(户口迁入山丹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之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岗位职责
专职社区工作者在清泉镇党委政府、城市社区党工委、城市社区管理局、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领导下,从事党建工作和城市管理服务工作,主要承担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开展基层自治、推进社区治理、提供公共服务等职能。主要职责是:
1.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做好社区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认真落实社区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3.落实社区居委会工作安排,依法依规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和监督活动,深入了解并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及时化解社区矛盾纠纷;
4.协助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事务,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便民服务、公益项目、慈善救助和志愿服务活动。
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专职社区工作者基本工资为2400元/月,绩效工资为600元/月。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发放。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基本工资增加100元。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晋升制度,为专职社区工作者建立正常调资机制,每工作满一年,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从次年元月起,基本工资增加60元。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每年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2.社会保险待遇。专职社区工作者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法定社会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按月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3.其他待遇。专职社区工作者依法享有免费体检、带薪休假、婚假产假、继续教育等福利待遇。
聘用管理
1.劳动合同签订。专职社区工作者一律按聘用合同管理,不使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专职社区工作者与县城市社区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每5年为一个聘期,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2.日常管理。专职社区工作者由服务社区实施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工作、考勤、请销假制度,建立工作清单和任务清单,明确工作岗位职责和人员分工。同时,为专职社区工作者建立人事档案,实施规范管理。
3.工作考核。通过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方式,全面考核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作为专职社区工作者调整等级、续聘解聘、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4.退出机制。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人员身份依规免职、调离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违纪违规或严重违反社区工作规章制度;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不履行合同义务,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一年内旷工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其他需要退出的情形。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进行。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现场报名地点:山丹县新城区县政府统办1号楼527会议室。报名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丹外报考人员可委托亲友持委托函到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10日,以邮件发送成功时间为准。报名须提交的证件、材料统一扫描为PDF格式文件,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1632612247@qq.com)。邮件名称为:本人姓名。
3.报名时须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近期2英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张 (蓝底);
(5)是退役军人的还需要提供退役军人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