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22年引进20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发布时间: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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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岗位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20名,其中:专任教师16名,实操教师3名,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1名,具体信息详见《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22年人才引进岗位目录表》(详见附件1)。

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三)引进岗位的学历学位条件、年龄条件、报考专业、专业技术技能资格、工作经历及资格条件符合人才引进岗位目录表中引进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现役军人;

2.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ordos.gov.cn)和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ordosvc.cn)“人才鄂尔多斯”“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时间:报名自9月6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身份证、在校证明、学历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书、能够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佐证材料以及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等报名材料扫描件。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在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三)资格初审

1.学院根据系统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核报考者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报考咨询电话。资格初审时间为9月21日至23日。

2.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引进资格。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3.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页面打印准考证。

考查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01、02、05、08、09采取“业绩综合评估”+“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查;岗位03、06、11采取“业绩综合评估”+“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考查;岗位15采取“课程试讲”方式进行考查;岗位04、07、10、12、13、14、16采取“试讲”+“实践操作”方式进行考查。

岗位01、02、05、08、09总成绩=“业绩综合评估”* 60%+“答辩”*40%;岗位03、06、11总成绩=“业绩综合评估”* 40%+“实践操作”*60%;岗位15总成绩=“试讲”成绩;岗位04、07、10、12、13、14、16总成绩=“试讲”*40%+“实践操作”*60%。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护照、社保卡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查。凡是在开考前30分钟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查资格。

1.业绩综合评估

报考岗位01、02、03、05、06、08、09、11人员参加业绩综合评估。由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业绩能力进行综合评估。业绩综合评估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能够代表学术水平、学术能力、技术水平和业绩能力的资料,按照《鄂尔多斯职业学院业绩综合评估评分细则》进行评估,主要评估应聘者学术水平和专业领域业绩能力,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达到合格分数(6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实践操作”和“答辩”环节。

2.试讲

报考岗位04、07、10、12、13、14、15、16人员参加试讲。根据《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试讲评分细则》,提供试讲文字材料采用国家通用文字,试讲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试讲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基础素养、课堂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答辩

报考岗位01、02、05、08、09人员参加专家组答辩。答辩环节由本人介绍其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及成果,并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作出答辩。专家组根据应聘人员答辩表现和《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答辩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实践操作

报考岗位03、04、06、07、10、11、12、13、14、16人员参加实践操作。根据《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实践操作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实践操作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实践操作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总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情况将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照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后续环节资格。由于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该岗位考查成绩高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应届博士研究生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非应届博士研究生需提供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能够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佐证材料原件。

对拟引进人才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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