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参加社会保险且首次申请参加见习),见习工作主要参与疫情防控等服务。
见习时间
见习时间由见习单位根据岗位要求,与见习人员协商确定,期限为3-6个月。
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各见习单位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各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报名审核
1、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26日,凡有意参加短期就业见习的人员,可携带《长丰县2022年短期见习报名表》(附件2)、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各见习单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信息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见习资格。
2、资格初审。各见习单位对报名见习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由见习单位优先安排脱贫户家庭、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毕业生。8月26日17:00前,各单位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报县就业服务中心复审。
3、资格复审。县就业服务中心对见习单位报送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的短期见习人员。
对因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或因复审不合格等原因没能实现人岗匹配的,按照“总量控制、人岗匹配、科学调剂”原则,由县人社局与各单位协商确定见习对象。
组织上岗
见习人员确认后,县人社局将拟聘见习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签订见习协议、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安排上岗见习。
见习管理
1、各单位须与见习人员签订《合肥市就业见习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协议书一式3份,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各执1份,报县就业服务中心备案1份。
2、见习期间,各单位与见习人员不建立劳动关系,不购买社会保险。
3、各单位负责见习人员的见习指导、日常管理、安全提示等。对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单位管理的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可以提前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可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需要提出考核意见,并出具见习证明。
咨询电话:0551-66671701。m.sdsgwy.com
长丰县2022年短期见习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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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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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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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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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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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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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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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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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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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及院(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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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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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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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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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下列人员 |
脱贫户家庭毕业生□ 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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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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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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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见习单位名称 |
见习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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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或实习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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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
以上情况完全属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所有后果。 承诺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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