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选调)计划及岗位条件
计划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6名。详见《2022年茶陵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条件表》(附件1)、《2022年茶陵县乡镇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条件表》(附件2)。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8月29日前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要求为准(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8月29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4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8月29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7. 有户籍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8. 定向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岗位,应聘人员必须是茶陵县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且连续任职满3年或累计任职满5年;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的岗位,应聘人员必须是茶陵县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且连续任职满3年或累计任职满5年;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应聘人员应是大学毕业生入伍后退役或大学在校生、高校新生入伍后退役复学完成学业人员。
9.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应聘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本次招聘,专业认定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10.乡镇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须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11.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涉嫌犯罪与犯罪的区别:(1)涉嫌犯罪是:很有可能是犯罪、有犯罪的嫌疑,涉嫌犯罪人比不“涉嫌”的人嫌疑要大,仅此而已。(2)而犯罪是指:经人民法院审理后确定其有罪、有何罪,只有经人民法院正式审理、宣判确定有罪的人,其行为才是是犯罪、他才是罪犯。(3)不管案件有多复杂、不管证据是否充分:在没有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有罪判决之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的行为都不能被定性为犯罪、嫌疑人都不能被称呼为罪犯。)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本县在编人员不得应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
9.本县在编在岗人员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等情形的不得应聘乡镇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
以上任职期限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2日18:00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指考生需要本人亲自去招考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一般现场报名需要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等等招考简章指定的材料)。报名时,请考生登录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并按要求填报信息。
3.报名要求(请考生严格执行本要求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网上报名期间,尚未审核(未通过)人员可以修正自己的报考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报名结束或网上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村(社区)干部报考定向招聘岗位需提前现场资格审查,提前填写《2022年茶陵县面向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4),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在对应聘人员任职年限、在岗表现、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初审把关的基础上作出书面推荐,经县委组织部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经提前资格审查并通过的,报名无效。
4.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8月29日8:00至2022年9月3日18:00。
5.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时间:另行在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二)乡镇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指考生需要本人亲自去招考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一般现场报名需要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等等招考简章指定的材料)。.
3.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
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茶陵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5)。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
1.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时,根据应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底依次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入围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都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在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二)乡镇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考试
(一)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
笔试内容: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A类岗位(岗位A1-A43)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70%,写作占30%;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B类岗位(岗位B1-B19)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70%,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占30%;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局所属乡镇卫生院岗位(岗位B20)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其中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占70%,《公共基础知识》占30%;
乡镇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70%,写作占30%。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在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通知,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局所属乡镇卫生院岗位(岗位B20)、乡镇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不设笔试开考比例,其他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凡未设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特定职位的胜任特征要求,遵循固定的程序,采用专门的题库、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通过考官小组与应考者面对面的言语交流等方式,评价应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才测评方法。结构化面试是指面试的内容、形式、程序、评分标准及结果的合成与分析等构成要素,按统一制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的面试。)方式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在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通知,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入围面试比例: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乡镇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根据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都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75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进行递补。
(二)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