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岗位人员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专项岗位人员50个(具体见附表)。
专项岗位人员招聘条件
(一)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安置地为寿县,安置后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中的再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和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9日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大会议室(寿县宾阳大厦B座18楼),咨询电话:0554-3120379。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安置介绍信原件及其复印件;能够证明退役士兵身份、军龄的相关证件或材料及复印件(退役证等)。自谋职业人员需提供自谋职业公证书或协议书及复印件。
3.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报名现场填写《寿县退役士兵扶持就业专项岗位申请表》,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会同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退役士兵,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
量化评分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县纪委监委监督,人社局和财政局配合,对报名人员逐人查阅其部队原始档案,并按照相关量化评分标准逐人计算分数。根据量化评分分数高低确定报名人员名次。量化分数出现并列的,以立功等级高者优先;立功等级相同的,以立功次数多的优先;立功次数相同的,以军龄长的优先;军龄相同的,以伤残等级高的优先;伤残等级相同的,以档案记载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以在西藏、新疆、海岛服役及服役时间长的优先;若以上方式排序后仍有并列的,以档案年龄大的优先。将人员排序结果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