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主要职责为协助人民警察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招聘名额
共招聘15名,男性。
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92年8月15日至2004年8月15日之间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7年8月15日之后出生);
(三)具有保定市户籍(含各县、市、区),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本省户口;
(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同等条件下应届毕业优先)、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形象良好,体形端正,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低于标准体重的15%以上;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无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隐性疾病和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况(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有吸毒、涉毒违法记录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本公告所称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年满14周岁的子女、未婚兄弟姐妹。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9)不适合从事警务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工资及福利待遇
用工形式:聘用人员与安泰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县公安局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做好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工资待遇:执行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政策调整。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缴纳基数依照河北省有关政策执行,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担。
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须由本人到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29日止(不含周六、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博野县公安局院内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相关特长资质证书原件及上述原件的复印件2份(A4纸)、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同版一寸照片6张,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户籍等情况进行审查,对身高、体重进行初测,对弄虚作假、材料不真实人员及身高、体重不达标人员,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考试费用100元。
(二)体能测试
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测试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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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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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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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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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跑 |
≦4'25" |
≦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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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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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能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相关法律常识,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2:1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考生人数低于比例要求时,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
根据笔试、体测试成绩汇总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