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A0301、B0301),通过司法考试的不限制专业,学科和专业代码详见附件1;
6.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3年8月1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可放宽到不超过30周岁(1991年8月1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其他不宜担任书记员的情形。
招聘办法
(一)报名安排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时间:2022年8月11日9:00至2022年8月17日17:00。
2.报名材料
(1)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报名表(报名表及报名表范例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登记表中若有填写“个人特长及奖惩情况”,请提供相应材料);
(3)职位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3.报名步骤
将上述“报名材料”逐一拍照或扫描成电子版(PDF或jpg版),再扫描下图二维码上传报名。
审查和考试
1.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报名材料缺漏或“报名表”填写不完整的视为不符合条件)。
2.组织符合条件的考试人选进行考试,考试总分100分,项目分为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笔试、面试,三项分值占比分别为30%、40%、3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满分100分,占比30%):根据播放的录音录入内容,要求每分钟80字以上。
(2)笔试(满分100分,占比40%):考试范围为法律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的选择题,以及考察常识常理常情判断能力、表达能力的主观题。
(3)面试(满分100分,占比30%):主要测试考生仪表形态、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
3.根据中文录入测试及笔试成绩的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比例不足,按实际人数)。
4.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察
1.根据中文录入测试、笔试、面试合成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划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聘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本院决定。
公示与监督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顺德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未发现问题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发现问题并查证属实的,由本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