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重庆市第八中学校工作人员33名。具体岗位类别、数量及条件等详见《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按照“对年对月”累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3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5周岁,在1986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周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应聘人员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对2021年、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按“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如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取得教师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和报名须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在2022年8月14日9:00至2022年8月16日18:00前登录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qzpta7.chinasyks.org.cn:18443/New_cqyubeirs/index.html#/index),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登记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报考人员网上报名1日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报名是否通过(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区教委)。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请再次认真核对本人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招聘简章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避免误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如因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22年8月17日上午1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并重新提交。
(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8月14日9:00至8月18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收取),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请考生注意确认缴费是否成功,逾期不再补缴。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退还其报名考务费。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经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8月26日9:00起至8月29日10:30,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笔试时间需要调整的,准考证打印时间则相应调整。
各岗位报名人数和最终交费人数一览表将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左右,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具体内容为:
(1)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专业知识(学科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占比30%;专业知识(学科知识)占比70%。笔试试题为高中学段。
(2)竞赛教练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专业竞赛知识(学科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占比30%;专业竞赛知识(学科知识)占比70%。,笔试试题为高中学段学科竞赛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笔试大纲参照《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2年4月12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
2.笔试初定为8月2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3.笔试后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规则:
(1)笔试中缺考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按照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根据具备资格人数逐一下调至2:1,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专业技能测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经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4)进入资格审查人选名单等事项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在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示期间进行。
按规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见附件5)。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暂定于2022年9月,具体时间、地点由区教委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由招聘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轮。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