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人事代理人员66名,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详见《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各岗位其他条件详见《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教育厅备案后,在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wec.edu.cn)发布,发布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至31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9日上午8:00至2022年7月31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报名。
应聘者通过各招聘岗位联系人邮箱发送相关资料,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岗位+姓名+专业+学历+毕业学校,如:专业技术岗(教育)+张三+思想政治教育+硕士研究生 +北京师范大学。报名岗位与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应一致或相近,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志愿。多岗位申报者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为方便报名材料的统计、分类、审核,请应聘人员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报名资料。
(1)如实准确填写《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并附个人简历(附件2)。
(2)将《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身份证、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证书(包括第一个高等学历学位至最高学历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报告及相应学习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相关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等支撑材料。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在职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载明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工作单位性质、是否有最低服务年限及服务截止时间、是否同意报考、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工作单位公章)。将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按序排列汇总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命名“所报岗位代码+姓名+研究生毕业学校+研究生专业”,PDF文件不能超过10M),分别发送至各岗位指定邮箱。
(3)单独发送本人照片:上传照片文件名为身份证号码-姓名,制作准考证用。
4.资格审查:学校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开展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不符合要求条件或不按要求提供资料者,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
2022年8月2~3日在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网站发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考核公告(期间请自行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特殊行业、学校人才短缺或急需的专业岗位,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本人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应聘。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各用人部门负责。
(三)考核
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学校委托第三方出题、改卷。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和地点,在校园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时公告。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职业能力知识等相关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若某一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可取消该岗位招聘。对学校人才紧缺或急需的专业岗位,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按不超过3倍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在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1)参加面试时需提交资料
①手写签名的报名表1份;
②教案(一式五份)由本人设计,不能出现本人姓名及相关信息;
③报名时上传或提交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验证后退还本人,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留存)。
(2)面试要求
面试当天,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者,成绩视为0分,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①专业技术岗(教育)。面试形式为现场试讲和答辩,现场试讲不超过10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试讲内容由应试人员自选本专业课程中的某一节重点内容(绪论章节除外),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②其他岗。面试形式为现场答辩或实际操作或能力测试。
3.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70分者,将不安排体检、考察,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