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岗位
选聘205人,面向社会各领域人员。
具体岗位详见《兴化市2022年第一批“乡村振兴青年人才”选聘岗位表》(以下简称《选聘岗位表》)。原则上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不低于2:1,低于上述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聘人数。
报名条件
1.具有兴化市户籍(含原籍兴化,因入学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其父母或配偶具有兴化市户籍的);
2.符合《选聘岗位表》中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3.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务实,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2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3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7月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任村(社区)干部或村(社区)后备干部;
3.曾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宗族宗派思想严重、阻挠和破坏选举、群众口碑差的;
4.受过开除党籍处分、受其他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5.正在被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选聘程序
1.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详见《选聘岗位表》。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兴化市2022年第一批“乡村振兴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③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退伍证、结婚证、党员身份证明、相关户籍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人确有特殊情况难以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考人员的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名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初审
乡镇(街道)根据本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报考。对符合报名条件的,由乡镇(街道)联系报考者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