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0、2021、2022届毕业生及其他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且有幼儿园从教经验的社会在职人员。
招聘计划
2022年顺德区区属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二)教师资格:应聘教师岗位需具备教师资格,属于普通高等院校的2020、2021、2022届毕业生,暂时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必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如未能如期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关系)。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21日以后出生);获镇级及以上荣誉的优秀人才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
1.应聘教研员须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应聘带班教师和美术、特殊教育等专科教师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3.社会在职人员若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相符,但已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且目前正从事所报考岗位(学科)的教学工作的,也可报名。
(五)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1-2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报名材料到指定邮箱(邮箱见附件1),应聘材料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一份。
2.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和荣誉证书(有专业等级的提供专业等级证书)等。
3.属2022届毕业生的,还需提交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2022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在校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收取报名资料,根据报考人员学习成绩、思想表现、获奖荣誉等综合情况,确定进入初试人员名单,一般按1:5比例择优推荐进入初试,如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的确达不到比例要求,最低按1:3比例进入复试,如初试合格人员确实达不到比例要求,该岗位不开考或递减岗位数。
(三)面试
面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采取说课(试讲)或技能测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能力和素养,由招聘单位组织。招聘单位该环节面试完成后,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在初试合格(初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人员中择优推荐人员进入复试环节。如果推荐进入复试人员达不到岗位推荐比例人数,则招聘单位有权决定该岗位是否开考或按比例递减指标。面试当天需带齐报名时提交材料的纸质版原件供核验。
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复试由顺德区教育局直接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开展。复试成绩(复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计入面试成绩。
1.复试形式:采取答辩的形式开展,包含以下环节,总时长不超过15分钟:
(1)自我介绍及仪容仪表展示。
(2)教育教学及日常管理等专业知识答辩、案例分析。
(3)特长展示:自备需要的用具(仅钢琴由幼儿园提供)。
|
类别 |
各项占分比重(总分100分) |
||
|
自我介绍 |
知识答辩、案例分析等 |
特长展示 |
|
|
教研员 |
20% |
60% |
20% |
|
带班教师 |
20% |
50% |
30% |
|
专科教师(美术、特殊教育) |
20% |
40% |
40% |
2.计分办法: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为70分,招聘小组对面试合格的应聘者最后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初试复试具体安排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
通过面试考核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