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022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其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于2022年7月9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考察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注为“是”,且报考教师资格种类为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的),可以参加本次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上级有关部门如新出台政策文件,遵照最新政策文件执行。其他人员应聘的,需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本次专业课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暂不做要求,报考人员需在录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9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在平原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的情形。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9日---7月12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应聘人员登录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2022年平原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表》、《个人诚信承诺书》,填写完成本人签字后扫描成PDF格式,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一并打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电子邮箱pyzzbgs2018@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xxx,姓名:xxx”。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二代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份;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时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须提交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
(2)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面试
(一)面试组织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超过10︰1的岗位,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10︰1的,直接进行面试(具体情况请关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和体育局公告公示栏)。其中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岗位,按3︰1的比例核减招聘计划,紧缺岗位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初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报名人员使用的邮箱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
初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初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初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
初试通过且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在规定时间,通过邮箱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面试方式: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采用“说课+答辩”的方式;计算机、数控技术、财务会计专业课教师岗位采用“说课”的方式。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在每个场次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当场公布。面试划定7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笔试范围。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等应聘人员,发送减免材料到指定邮箱。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合格线以上按招聘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若进入笔试范围的最后一名有重分者,一并进入笔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笔试人员;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
通过面试考生在规定时间,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笔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分学科命题,内容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应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等。
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100分制,考试时间90分钟。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总成绩汇总公示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60%和笔试成绩4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和体育局公告公示栏)公布。
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