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分值为100分,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的方式开展,每组时间不少于45分钟。综合面试暂定于8月28日举行,相关事项详见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重要通知栏,请考生及时关注。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综合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重要通知栏公布。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 +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 + 综合面试成绩×4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www.cque.edu.cn/rsc/)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负责解释。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6168809,邮箱:rsc@cque.edu.cn。 http://m.sdsgwy.com/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7(工作日9:00-17:0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3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
姓 名 |
|
毕业院校(专业) |
XX大学 通讯工程 |
学 历 (学位) |
大学本科 (工学学士) |
||||
|
工作单位 |
|
职 称 (职务) |
|
档 案 存放机构 |
|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
|
近期工作(学习)经历 |
|||||||||
|
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 |
具体从事工作 |
备注 |
||||||
|
年 月— 年 月 |
|
|
|
||||||
|
年 月— 年 月 |
|
|
|
||||||
|
年 月— 年 月 |
|
|
|
||||||
|
本 人 承 诺 |
本人系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20XX年X月入职在编,现参加xx区(县)20xx年第x季度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将按照招聘公告规定严格执行流程要求。现承诺如下: (一)未处于试用期和最低服务期限内;(二)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本次招聘公告(简章),对所提供应聘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愿意承担因不实带来的负面后果。 签字: 年 月 日 |
||||||||
|
有 权 管 理 单 位 意 见 |
该同志未处于最低服务期限内,我单位将配合做好拟聘用考察、人事档案审查及其他相关手续办理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备 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