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1.面试时间
2022年7月20日、7月21日进行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务于7月17日—7月19日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特定职位的胜任特征要求,遵循固定的程序,采用专门的题库、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通过考官小组与应考者面对面的言语交流等方式,评价应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才测评方法。结构化面试是指面试的内容、形式、程序、评分标准及结果的合成与分析等构成要素,按统一制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的面试。)方式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贴,考试综合成绩于7月23日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公布。
3.面试有关要求
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考生须持面试通知单、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规定时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高者、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公布,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突出政治标准,主要考察政治素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且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公示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相关待遇
经廊坊市“硕博计划”招聘到市、县事业单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享受如下待遇:
1.工作待遇:聘用人员均落实财政拨款全额(差额)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到教育类、医学类岗位的,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上优先落实;聘用到其他岗位的,按照《河北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廊坊市“硕博计划”人才引进办法》等有关规定,在选拔任用和岗位(职级)晋升上落实相关待遇。
2.住房待遇:一经聘用,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部门给予硕士10万元、博士15万元住房补贴,分5次发放。连续工作满一个年度于次月发放上一年度住房补贴(含试用期),不满一个年度的不享受当年住房补贴。
3.成长待遇:列入全市“硕博人才库”和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在教育培训、参与科研项目、承担科研课题、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4.其他待遇:可直接办理燕赵英才卡B卡,享受配偶、子女户口随迁、子女就学等相关政策支持。
防疫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行,报考人员应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公开招聘实施过程中,将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廊坊市委组织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在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各环节均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要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主动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取消参加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其他事项
1.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伪造、假冒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中,在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比例内空缺,分岗位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面试结束后,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全部主动放弃,廊坊市委组织部将根据实际情况核减该岗位,或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根据招聘人数与面试人员不超过1∶3比例,按前述相关程序和有关要求,重新组织面试。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官方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任何声称官方辅导书的都属非法行为。),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名时请务必填写本人常用通讯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http://m.sdsgwy.com/
5.本公告及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由廊坊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6-2339529(工作时间)
中共廊坊市委组织部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