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100名,岗位信息详见《廊坊市2022年度“硕博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从符合条件的以下人员中招聘:
1.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院校毕业、“一流学科”建设院校相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毕业以及河北省属13所骨干院校(附件2)毕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的硕士研究生;
2.国内高等院校毕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博士研究生;
3.国(境)外知名院校(附件3)毕业,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资格和条件。报考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为民服务、为国奉献的远大理想和报国情怀,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学习成绩优良,在规定时限毕业且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其中国内院校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无法如期毕业的,获得学历学位时间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但须所在学校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国(境)外知名院校毕业生应于2022年6月15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3年7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9年7月及以后出生)。其中报考教育类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0周岁(1991年7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7月及以后出生);报考医学类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7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7月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所报考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廊坊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7.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http://www.hebgwyks.gov.cn)。网上报名实行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9:00至6月24日17:00;
审核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9:00至6月25日12:00。
1.报名注册登录。报考人员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公开招聘的政策和岗位条件。网上报名须用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后,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4),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审慎选择报考岗位,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提示补充或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除因岗位核减需重新报名审核外,填报信息将不能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岗位。“硕博计划”公开招聘不收取考试报名费,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3.岗位开考比例。各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截至6月24日17:00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若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为“0”,报考该岗位人员可于2022年6月25日9:00-11:00,按以上程序重新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人员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按疫情防控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5),完成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考生,才能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无法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并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特别提示: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填报时间:
2022年6月29日9:00至7月1日22:0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1年6月29日9:00至7月2日8:00
报名人员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后,本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更新上报,并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报名人员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考生应尽早报名,并随时关注个人的审核状态,以便变更岗位或修改个人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90分钟,满分100分)和《职业能力测验》(100分钟,满分100分)两科,笔试总成绩为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2年7月2日上午8:00—12:10
具体安排为:
8:00—9:30 《公共基础知识》
10:30—12:10 《职业能力测验》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及要求等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规定时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缺少以上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地点等,于2022年7月8日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公布,请及时查询。
进入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3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作弊或单科成绩为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于2022年7月11日至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务必于规定时限携带审核所需材料和证件等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不符合报名条件、与报名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复审时须出具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
3.国(境)外知名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2年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
4.岗位条件要求具备相关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5.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本人为廊坊市域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