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宁阳县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镇居民。(城镇居民是指在县城12个城镇社区、乡镇驻地居住或户口本户口性质为城镇户口的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招聘范围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4050”失业人员。
3、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
4、城镇残疾失业人员。
以上人员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未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
城镇“4050”失业人员是指截止到2022年5月30日的报名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距法定退休年龄1年及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相应的失业人员。
城镇残疾失业人员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相应的失业人员。
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394人,由乡镇(街道、园区)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招聘计划及报名地点具体见(附件1《宁阳县2022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招聘程序
(一)报名申请。申请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向乡镇(街道和园区)和用人单位现场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至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各乡镇(街道和园区)和用人单位(具体见附件1)。
3、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宁阳县2022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居住一年以上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户口本能证明城镇居民的无需提供)。
(二)乡镇(街道、园区)和用人单位初审。在审核申请人城镇居民身份的基础上,通过社保系统、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系统以及其它相关大数据进行比对初审。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就业状态进行审核(申请人已婚的核对其配偶及成年未婚子女就业状态;未婚或单身的核对其父母就业状态;单亲有抚养子女的核对其子女就业状态)。
2、城镇“4050”失业人员:审核申请人的年龄范围和就业状态。
3、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审核申请人就业状态。
4、城镇残疾失业人员:审核申请人就业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