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县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乡镇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3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受过市委或市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或岗位有特殊要求(需取得国家注册职业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教育、卫生等领域优秀专业人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可适当放宽,男性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
6.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公开考调(选聘)职位(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职位(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4月;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4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尚在试用期或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者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职位(岗位)。
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至5月10日(每日9:00—12:00,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南江县党政中心715室。报名免费,考务费由县财政解决。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选择职位(岗位)。报考者可通过登录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nj.gov.cn/)查询职位(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情况。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联系方式与用人单位联系。每人限报1个职位(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从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2022年上半年南江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对照报考职位(岗位)资格条件,按照填报说明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3.现场报名。报考者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①填报完整的纸质《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文旅新区所辖乡镇还需经文旅新区党工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电子学历备案表、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③报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4.资格审核。报名时,考调(选聘)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事权划分的原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选聘)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考调(选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打印准考证。报名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职位(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岗位),将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岗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岗位),已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岗位)。
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和排名于笔试后3日内公布,考生可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3日内向南江县委组织部提交书面申请。
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与考调(选聘)名额之比为2:1。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面试由考调(选聘)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同一职位(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开考名额2倍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拟进入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全县本次考调(选聘)面试平均分数。
加分项目
鼓励在编在岗人员立足一线、扎根基层,在乡镇工作期间,每个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可在折合总分中加0.2分,考核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分。
个人受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的,每次可在折合总分中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受中央、省市相关部门表彰的按相应层级减半加分;对因同一事项获不同层次奖励的,只加最高项,不累计加分,对因不同事项获奖的,可累计加分。表彰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所有加分项目均需查看原始依据。
差额考察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100分。面试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选聘)名额之比为2:1,对于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不低于1.5:1。
考察工作由考调(选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调(选聘)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和纪检监察干部、政工人事干部、财务管理干部、机关党组织负责人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县级机关事业单位。
考调(选聘)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考调(选聘)人选。考察对象放弃考调(选聘)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考察对象自愿放弃考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所报考单位提出。
公示
考调(选聘)单位将拟选用人员报南江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由各考调(选聘)单位按规定报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选聘)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827-8226583(南江县委组织部干部二股);0827-8227499(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和档案管理股)。m.sdsgwy.com
附件3
2022年上半年南江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
考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
||||
|
籍 贯 |
|
民 族 |
|
入党时间 |
|
|||||
|
参加工 作时间 |
|
编制类别 |
|
|||||||
|
全日制普通 高校学历学位 |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
|
在职教育学历学位 |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
|
身份证 号码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级) |
|
|||||||
|
联系电话 |
|
是否已满最低服务年 限 |
|
是否同意高职低聘 |
|
|||||
|
报考单位 (岗位) |
|
招考职位(岗位) 编 码 |
|
|||||||
|
个 |
|
|||||||||
|
奖惩情况 |
|
|||||||||
|
近三年 年度考核结果 |
|
|||||||||
|
家庭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是否存在任职(岗位)回避的情形 |
|
|||||||||
|
个人承诺 |
本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照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考人签字(手写): 年 月 日 |
|||||||||
|
所在单位党组(党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报考单位党组(党委)资格审核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组织人事部门资格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备注 |
|
|||||||||
注:职位要求的其他信息,请在备注栏说明。
表格填写说明及要求
1.报名表,须按填写说明逐项认真填写,不能遗漏,所填写内容要准确无误。需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电脑打印。凡注明“(手写)”栏目必须由本人亲笔书写。
2.“籍贯”栏填写祖籍所在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填写省(市、区)、县(市、区)名称,撤县设区的要调整为所在地市名称。
3.“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应按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经组织认定的时间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1985.05”。
4.编制类别栏,填写行政编制、参公编制或事业编制。
5.“学历学位”栏需填写规范的名称“大专”“大学”“研究生”等,不能填写不规范名称。
6.“照片”栏要贴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
7.“是否已满最低服务年限”需提供录用文件。
8.“个人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前后要衔接,不得中断。
9.“奖惩情况”栏,填写获得的奖励或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奖惩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10.“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任职(岗位)回避的情形”是指《公务员回避规定》中第二章第五条和《事业人员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第二章第六条所列情形。如有上述情形,在“是否存在任职(岗位)回避的情形”栏填写“是”,并予以详细说明;如没有,应填写“否”。
12.“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意见”和“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意见”栏,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对表格内容进行审查,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印章,没有主管部门的只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13.个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资格。
14.报名登记表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