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专业及职数
面向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江汉大学等14所高校,引进安全科学与工程类、公安技术类、机械类、矿业类、交通运输类、土木类、建筑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新闻传播学类、工商管理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生物科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动物医学类、电子商务类、地质类、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化工类、社会学类等26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证,户籍不限。本次引进81人,具体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引进专业要求,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6.在远安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7.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和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6.远安县内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引进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凡与引进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远安网、远安党建网以及武汉部分高校就业信息网等平台发布《远安县2022年面向武汉部分高校引进81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第一批)》。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2日08:00至2022年5月6日24:00。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报名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相关资料发送到报考单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如实填写《远安县2022年面向武汉部分高校引进81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第一批)》(详见附件2)。
(2)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学历和学位证明(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有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业或执业资格证书、免冠1寸彩色登记电子照片。将上述资料扫描后,与Word版《远安县2022年面向省内部分高校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第一批)》一并存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然后以压缩文件形式(*.rar)进行提交。
(3)报名人员要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条件和填写信息错误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