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
本次计划公开向社会招聘55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社区相关工作,用工性质为社区劳动合同制,苏木乡镇为用人单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鄂温克族自治旗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其中,巴彦托海镇14个(含6个党务工作岗位、1个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岗位)、大雁镇23个(含6个党务工作岗位)、伊敏河镇18个(含10个党务工作岗位),详见附件1鄂温克族自治旗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职位表。
报名条件和范围
(一)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廉洁奉公。
(二)岗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或从事社区(嘎查)服务工作三年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且同时符合女55周岁,男60周岁时社保累计缴满15年、医保累计缴满20年);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鄂温克旗户籍;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不受户籍限制;
5.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能胜任社区工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办公软件。
6.报考党务工作岗位限定为党员(包含预备党员)身份。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司法机关侦查、起诉的;曾受过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曾受过开除党籍处分的;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曾经从事过社区工作,但因不良行为而被辞退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审核时间和要求
1.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旗委组织部、旗民政局、旗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2.报名时间:自2022年4月12 日-14 日(截止14日17:00后不再受理)。
3.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网上邮箱投递方式报名,将《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hw2003888@163.com进行初步审核,领取面试通知单现场复查报名材料的方式。
4.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鄂温克旗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表格下载:鄂温克旗人民政府网https://www.ewenke.gov.cn/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三)领取面试通知单
1.报考人员于4月16 日- 18日(上午9:00-11:50,下午14:00-16:50)携带审核材料,到巴彦托海镇安门社区一楼(西侧门)领取面试通知单,。
2.需携带资料:
(1)合法有效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获取的社工证、服务期满证明等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
(3)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2寸彩照4张。
(四)考试
1.面试。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当天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
2.弃权。未领取《面试通知单》或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并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简章,仔细鉴别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的将取消报名选用资格。
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2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按照1:2减少招聘计划人数或取消开考。
4.政策加分。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面试成绩加3分。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6.总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置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成绩=面试成绩+政策加分;
(3)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参加面试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须达到本方案中确定的考试合格最低分数线);
(4)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按下列方式依次录取,a、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b、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第一学历高的优先;c、第一学历相同的以有社区(嘎查)工作经历者优先;d、社区(嘎查)工作经历相同的以退役士兵优先。仍无法确定的,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高低分数确定。
6.考试成绩在鄂温克旗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五)体检
1.体检须在指定的旗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鄂温克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