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时间及方式
(一)考核时间
根据不同岗位类别,学校不定期统一组织考核。
(二)考核方式
1.初试
各用人单位对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筛选,严格按照本部门招聘方案组织实施初试。按复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确定进入复试人选。
2.复试
复试主要采取试讲、专业问答等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计分方式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成绩计算方式
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后,由评委投票决定聘用人员。
政审、体检、心理测试
按照招聘人数1:1进行政审、体检、心理测政。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公示
根据考核、政审、心理测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黑龙江东方学院主页(http://www.dfxy.net/)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http://m.sdsgwy.com/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毕 *
联系电话:0451-86655173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九路1号
本公告由黑龙江东方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黑龙江东方学院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