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范围和名额
选调范围:全市在编在职的公务员(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选调名额:5名。
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中共正式党员,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勤奋敬业,作风优良;简章发布地址:公务员考试信息网(http://m.sdsgwy.com)
年龄在37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正科级及以下职务,且具有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机关之一工作经历,或其他党务、行政部门中从事经济、审计、财会、法律之一工作经历,并具有较好的文字综合能力;
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调程序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月25日至1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市纪委组织部(市纪委机关207房间)。
报名方式:本次选调干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本人进行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替)。报名前登录忻州市纪委监察局网站(网址:www.xzcftxw.gov.cn)忻州市纪委机关2016年公开选调干部工作专栏,下载并填写《忻州市纪委机关2016年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纸质版、电子版)、近期2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大中专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和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中共正式党员身份证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
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对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进行报名。
领取准考证
请关注忻州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近期的通知,按照要求领取。
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纪检监察业务、政策法规、公文写作等内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见准考证。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根据岗位需求,测试干部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能力和个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