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对象:
2015年秋季取得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对象。
领证时间:
2015年12月1日(星期二)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领证地点:
平阳县教育局(状元路68号)408室
注意事项:
1.领证时须携带身份证;
2.如由他人代领的,须持资格证所有人身份证、代领人身份证。
领证对象:
2015年秋季取得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对象。
领证时间:
2015年12月1日(星期二)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领证地点:
平阳县教育局(状元路68号)408室
注意事项:
1.领证时须携带身份证;
2.如由他人代领的,须持资格证所有人身份证、代领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