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升本除外),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
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直接参加国家计划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22年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且具有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参加医疗卫生行业招聘医学类岗位的,视为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成绩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除上述招聘对象外,985、211、双一流大学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也可按校园公开招聘。
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习经历不间断)考生,招聘时若研究生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条件且视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来校园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除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外,其他岗位条件可不受限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编报,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详见《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五)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由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各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州人大、州政协等监督机关人员和考官(5名)组成招聘工作组,进行现场招聘。招聘工作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医院发布。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关注各医院发布的招聘信息、招聘时间、地点,现场报名(指考生需要本人亲自去招考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一般现场报名需要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等等招考简章指定的材料)。
招聘安排计划如下:
(1)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12月29日—30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00在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科教信息综合楼二楼2号会议室进行现场招聘报名,2021年12月31日上午8:30开始进行综合考核、面试。(具体信息请关注“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资讯”微信订阅号或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hhzyy.com/人才招聘栏)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街道锡缘路1号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科教信息综合楼326室人力资源部。(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大道与上海路交叉口上海路向南行100米处)
(2)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现场招聘报名、综合考核、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信息请关注“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或网站http://www.hh2yy.com招聘信息栏)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泽园路28号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区一楼人力资源科。
(3)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12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在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门诊九楼多功能会议室进行现场招聘报名,2021年12月30日上午8:30开始进行综合考核、面试。(具体信息请关注“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hh3y.com人力资源信息栏)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金湖东路229号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4)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2021年12月27日—28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在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行政办公楼二楼人事科进行现场招聘报名,2021年12月29日上午8::00分进行综合考核、面试。(具体信息请关注“红河州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报名咨询电话:0873-3980051)
地址:蒙自市朝阳路中段淡水西路南巷红河州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楼二楼人事科。
(5)红河州中医医院:现场报名、综合考核、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信息请关注“红河州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翠屏路160号红河州中医医院综合楼三楼人事科。
(6)招聘计划指标未完成的由各单位另行通知招聘时间及地点。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
3.报名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试,考试具体时间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其他事宜另行通知。考试采取综合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考核。
(1)综合考核
考核组根据报名考生提供的材料,结合其政治思想素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在校表现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综合考核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经过综合考核,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实际参加综合考核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特定职位的胜任特征要求,遵循固定的程序,采用专门的题库、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通过考官小组与应考者面对面的言语交流等方式,评价应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才测评方法。结构化面试是指面试的内容、形式、程序、评分标准及结果的合成与分析等构成要素,按统一制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的面试。)方式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心理健康程度、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仪容仪表等。
2.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包含综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100分)×30%+面试成绩(100分)×70%。综合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招聘小组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在合格分数线上,结合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环节已经递补过的,在后续环节就不再进行递补。
现场招聘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
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各招聘单位审核并报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后,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考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