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2007年以来省委统一选聘到我县乡镇(社区)任职,考核合格以上且在职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2、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3、拥护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违法违纪处理。
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日至11月3日
2、报名地点:县政府一楼114室
3、要求:报名由县招聘办公室具体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考生需持报名表(一式三份)、近期红底一寸免冠照片4张、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乡镇党委、城区党工委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担任大学生村官期间获得有关部门表彰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报名表需从灵石党建网(http://www.sxlsdj.gov.cn/)下载,电脑填写正反打印,手工填写无效),所提供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
报考职位人数一般不低于拟聘人数3:1的比例,实际报名人数不达比例时,经县招聘领导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报考职位人数和拟聘职位人数比例可适当降低,但最低不得低于2:1。
考生于11月6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核
县招聘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在职在岗证明以及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中有异议的,通过核实确定的,报招聘领导组研究取消其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