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2015下半年湖南教师资格统考公告已经发布,2015年湖南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内容为: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其它进行教师资格全国统考省份笔试内容(仅供参考):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面试分为若干科目。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面试科目与科目三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