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教育学院2021年选聘教研员

发布时间: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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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对象

三明市辖区内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工勤人员)。

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关工作经历、任职资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7.除在试用期当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余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要合格及以上等次;

8.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5年8月-2003年8月期间出生),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超过50周岁(1970年8月-2003年8月期间出生),报考人员均须取得县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称号;

9.具体选聘条件见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尚在试用期间的新录(聘)用人员;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其他约定年限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与选聘单位人员存在《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

7.组织人事部门认为不宜选聘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配情形。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未取得学历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或选聘资格。

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入编和签订聘用手续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表通告

本次选聘的职位、人数、资格条件、选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市教育信息网 (http://smjy.sm.gov.cn)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3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418室);

3.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98-8222954;

4.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5.有关要求:请在报名期限内正常上班时间带以下材料至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

(1)《2021年三明市教育局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本人亲笔签名);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年龄与组织认定年龄不一致的,以组织认定年龄为准);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县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相关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其他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本次选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选聘资格。

岗位选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选聘。

考试

本次选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即进入考试。当同一选聘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20人时,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按岗位选聘计划人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报名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所有并列人选均为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数与实际符合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试人选。考试的程序和要求按照《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文件规定执行。

面试采用主题陈述和回答问题两部分,主要考察拟选聘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考试时间、地点等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2.选聘岗位只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如同一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造成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考生与招聘人数之比超过1:1的,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加试一场面试,加试考生名次按加试后的面试成绩排序;报考者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选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计算。当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人员中出现总成绩有2个及以上相同的,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则另外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成绩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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