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琼中县2021年招聘30名高中学科骨干教师

发布时间: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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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的学科骨干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涉及年龄、教龄、任职时间等相关条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熟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招聘职位要求相符合的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本省在编教师报考应聘须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式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整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曾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学科骨干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一级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男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7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可适当放宽年龄男至52周岁(196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至47周岁(197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5年以上(含)教龄,现仍从事本学段本学科教育教学或教研工作。

3.曾被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相当荣誉,或具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被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担任县级及以上示范高中或一级学校或同层次学校教育教学业务处室负责人、学科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或担任县级及以上卓越教师工作室主持人。

4.教育科研成果曾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教研业务部门和团体的表彰或奖励。

招聘程序、时间和方式

(一)信息发布与报名。

1.信息发布。我县2021年面向全国招聘中学学科骨干教师公告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互联网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

我县2021年面向全国招聘的学科骨干教师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5日9:00—2021年8月11日12:00,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98—86222401、86226605)。

4.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235

5.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应聘者应对照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交个人信息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建议在50KB至200KB区间),主要内容包括:

①《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中学科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应聘者本人务必手写签名承诺,未签名者报名无效);

②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④学历证书;

⑤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⑥相对应学科职称证书、学科骨干教师或特级教师证书(根据需要还须提供任职学校荣誉称号文件等证明材料)、各类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材料将作为评价依据之一,应聘者需完整提供);

⑦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考核表或确定考核结果文件

⑧本省在编教师报考应聘须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学科,多报无效,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1年8月11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1年8月11日17时准时关闭,2021年8月11日12时后不在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12时前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3)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格式要求:文字材料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列好目录按序装订。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与报名材料一致的原件供审查,审查后原件退回。

(三)资格审查。

1.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业绩评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同学科招聘岗位数与应聘岗位数符合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入围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7天。

(四)组织业绩评审。

业绩评审分为面试(岗位能力考评)和业绩材料评审两个阶段。

1.面试。

(1)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入围面试的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现场陈述、答辩及微格教学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成绩将按学段、学科由专家组报领导小组同意后设立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入围业绩评审,其面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

(3)应聘者面试时须提供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的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科骨干教师或特级教师证书(根据需要还须提供任职学校荣誉称号文件等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和可提供的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属实后退回原件,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业绩材料评审。

面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入围业绩材料评审,业绩材料评审评分最高不超过100分,并按40%计入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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