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提供岗位4个,拟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人。(详见附件1)
引进条件
1、学历要求:学历学位证俱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包括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年龄要求: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农牧科研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备科技创新意识和团队协同攻关能力,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对外公布人才需求信息表所列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允许报名参加引进: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1年12月份以后毕业)。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正式编制),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通辽市行政区域内现已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http://m.sdsgwy.com/
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本次引进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8日上午9:00—2021年6月22日下午5:00。
3、报名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引进条件要求、有意向求职就业的人员,须按要求填写《通辽市引进人才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将资格审核材料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登记表所填内容信息要准确,如因信息填写不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4、资格审核:资格初审由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具体负责。初审符合条件人员,由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将人员名单和审核材料报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人员,由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告知本人审核结果。
审核材料主要包括:
(1)报名人员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
(2)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归国留学生提供);
(3)技术技能资格相关证书,专利、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4)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以上审核材料由报名人员在报名时上传扫描件或复印件电子版,待考察时提供原件。报名人员如提供材料不全、不实或弄虚作假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5、符合条件应聘人员多于岗位引进计划数量的,在单位引进计划编制限额内,由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研究,经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调整岗位引进计划;无应聘人员岗位,取消岗位引进计划。调整后的岗位计划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