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要求见《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年龄计算方法,如35周岁以下指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如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满3年);
6.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含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2.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fq.hebi.gov.cn/)公布。http://m.sdsgwy.com/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6日8:00—6月18日17:00。应聘人员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报名,由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GIF、PN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1791796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7:30
2. 资格初审:2021年6月16日9:00—6月19日17:0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若审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重新按要求填报,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可在填报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 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21年6月20日17:00前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缴纳考务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需缴纳考务费30元(应聘人员需开通支付宝,并确保支付宝内有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6月21日9∶00—17∶00到示范区组织宣传工作部办理免缴费用手续。示范区组织宣传工作部地址:国家863鹤壁科技创新园1号楼313房间(鹤淇大道与淇水大道交叉口向东200米863科技创新园)。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4. 打印信息表。所有应聘人员在缴费完成后,于2021年6月22日17:00前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5. 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须在2021年6月29日9:00至7月3日9:00期间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如应聘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将不能参加笔试和面试资格确认。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3.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情况,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sfq.hebi.gov.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统一公布。被取消招聘的岗位,应聘人员可在缴费结束后1日内到原报名网站按照要求重新选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考务费。
4.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公告的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应聘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应聘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务费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3日(周六),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1∶00。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考点、考场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两证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点。
3.加分规定。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成绩上增加10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请于笔试结束后次日17:30前到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宣传工作部(鹤淇大道与淇水大道交叉口向东200米国家863鹤壁科技创新园1号楼313房间)提交本人加分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逾期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1)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2)本人入伍通知书。(3)本人退伍证。(4)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4.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准考证作为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的有效证件,笔试结束后请妥善保管。
(二)面试资格确认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面试名单将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fq.hebi.gov.cn/)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持续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因考生本人未能及时持续关注网上发布信息而错过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时间的后果自负。
2.考生需持以下材料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信息表、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拟面试考生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实际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