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台港澳居民应聘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涉嫌违法犯罪(涉嫌犯罪与犯罪的区别:(1)涉嫌犯罪是:很有可能是犯罪、有犯罪的嫌疑,涉嫌犯罪人比不“涉嫌”的人嫌疑要大,仅此而已。(2)而犯罪是指:经人民法院审理后确定其有罪、有何罪,只有经人民法院正式审理、宣判确定有罪的人,其行为才是是犯罪、他才是罪犯。(3)不管案件有多复杂、不管证据是否充分:在没有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有罪判决之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的行为都不能被定性为犯罪、嫌疑人都不能被称呼为罪犯。)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应聘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具体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应聘者对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报名
应聘者登陆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官网(http://www.gxstnu.edu.cn/)或来宾人才网(http://www.lbrcw.com)下载《广西科技师范学院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电子邮件主题须注明“姓名+应聘单位及岗位”。审查的材料包括:《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和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职称证、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获奖证书、论文(著)、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各1份。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是由教育部直属的留学服务中心为留学回国人员发放学历的认证书,以确保留学生在国外取得学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留学回国人员升学、就业和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证明。)》。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审查、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1年5月24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已招满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告知应聘者。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四)确定考核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试讲或面试,根据试讲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出现自愿放弃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成立考核小组,对考核人选进行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廉洁自律、师德师风、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对考核对象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
现场验证:体检时,考核人选须携带全部审查材料原件,经资格审查单位验证无误后才能体检。验证时,考核人选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有效,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相符。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体检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费由学校负担。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人事处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应在来宾市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审批和聘用
根据应聘者的考核和体检结果,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学校党委批准后,在学校官网、来宾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复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有异议且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批准聘用的高级职称、博士学位人员使用事业编制,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优先使用事业编制,其余人员使用非实名人员控制数;正高级职称、博士学位最低服务年限6年,其余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
咨询电话:0772-6620760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