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和范围
(一)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符合粤教毕〔2019〕3号文所规定的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2020年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六)社会报考人员和择业期、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如30周岁以下为1990年4月23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类推)。
(七)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中山市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第一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于2021年4月23日8:00至26日17:00期间登录中山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zs.pzhl.net)进行报名操作。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报名,并在报名平台上传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5)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书面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为依据,上述三项材料至少提供两项,其中岗位需要某具体方面工作经历的,还须在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中注明该方面的工作经历);
(6)其他证明材料。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附件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1年版)》。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人员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等政策条件加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6、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格初审
由招聘单位在考生报考期间开展资格初审,根据岗位的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方可参加笔试。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考生,请于2021年4月27日15:00前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按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m.sdsgwy.com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在2021年5月7-9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