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试采取线上笔试、线下面试形式,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逾期未参加将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对于笔试合格人员,笔试成绩一年内有效。此后,如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招聘编外人员时,视为已通过编外人员基本素质考试,可在通过面试、体检等环节后进行聘用。
(四)确定体检人选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大鹏党群工作办另行通知。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大鹏党群工作办可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对象处于怀孕期或产假期内的,保留体检人选资格,产假期满后,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大鹏党群工作办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作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劳动合同,派遣至大鹏办事处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其他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历、资格、年龄等按照新区相关规定执行,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2月28日,如年龄要求30岁以下即1990年2月28日之后出生。
(二)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聘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大鹏新区大鹏工委党群工作办负责解释。
招聘业务咨询电话:0755-84301099。
大鹏新区干部人事监督举报热线:0755-28333330。
(一)招聘相关资历、资格、年龄等按照新区相关规定执行,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2月28日,如年龄要求30岁以下即1990年2月28日之后出生。
(二)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聘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大鹏新区大鹏工委党群工作办负责解释。
招聘业务咨询电话:0755-84301099。
大鹏新区干部人事监督举报热线:0755-2833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