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人数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
通海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
工作人员 |
1 |
农业水利工程、农业工程、土木工程、土木与环境工程 |
|
通海县秀山历史文化公园 |
工作人员 |
1 |
建筑学、风景园林、土木工程、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古建筑维修与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及相关专业 |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3.能吃苦耐劳,具有应聘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携应聘材料于2021年1月25日下午17:00之前投递相关资料,逾期不再接收。
报名咨询电话:通海县农业农村局:0877-6185122;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0877-3012193。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各位考生将应聘材料发送至以下邮箱:
通海县农业农村局:thxnkb@126.com。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1004030149@qq.com
2.考生也可自行携带相关资料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通海县农业农村局(通海县古城东路14号)312室。联系人:周永寿或张万意,联系电话:0877-6185122;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通海秀山公园玉皇阁办公室):周星华或杨国智,联系电话:0877-3012193。
应聘材料包括:
1.招聘考试报名审查表一份(附件1);
2.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同时交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1张;
3.《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须盖有毕业院校公章);
4.大学期间担任社会工作情况证明、相关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证明)、相关获奖证书,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
相关要求:
1.报名材料需统一收纳,以档案袋或档案盒的形式进行投递。
2.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在提交报名审查表的同时请一并发送其他应聘材料的扫描件。扫描件需与原件一致。
(二)资格审查及人员筛选
1.由通海县农业农村局、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人员在监督部门监督下进行资格审查。
2.通过资格审查组审阅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从学业成绩、德才表现、专业特长、实习情况、社会工作、获奖情况及获奖证书等方面进行人员筛选,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全部进入面试。审查结果将在2021年1月27日下午18:00前,通知到各位考生。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2021年1月29日上午9:30,各位考生务必提前15分钟到场。
面试地点:通海县(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网上报名的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时需提供与报名时一致的应聘材料原件审查,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面试)方式解决。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为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其岗位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
报到及资格复审
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证书原件及相关证书的认证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协议视为无效的按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